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第三章狂飆 3-7山雨欲來風滿樓(中)



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
第三章狂飆

3-7山雨欲來風滿樓(中)






吃過早飯,我就開始跟一些好朋友連絡,向他們說明,我想要到立法院前,展開下一波的「不合作靜坐運動」,抗議統治當局的國安法,剝奪人民的台獨思想自由。有位朋友,聽了我的念頭就說,「好啊,好啊,你就去啊,不過小心一點!別被抓去!」,有的則幽默的說道,「別擔心,警察連理都不會理你的。」



六月八日早上,我一大早起來,又去散步,把即將進行的「不合作靜坐運動」,徹底的思考一番。迎著朝陽,看著晨露,新鮮的空氣,源源不斷進入我肺中,我的信念,愈來愈堅定。






下午三點,我專程跑到立法院去旁聽,因為,今天有一個重頭戲要上演,那就是立法院內政、司法、國防三個委員會召開聯席委員會,一起審查「國安法」。當時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,也加入這場國安法審查攻防戰。






當時,我們黨外新生代,最愛把民進黨的公職領導幹部,拿來跟韓國的反對運動領袖相比,總覺得,相形之下我們的領導人物,不如人家。根據那時報載,韓國的「統一民主黨」國會議員,為了向執政黨表示強烈的抗議,就在國會發動三天的絕食抗議行動。






 

要是我人仍留在雜誌社,我想我那時的心態,一定是如此,「人家是這樣,我們呢?」我一定會寫文章批評民進黨的領導幹部,不如人家韓國的反對運動領袖。可是,當我下了定決心,離開雜誌社之後,我卻有不同的感觸:「要求別人犧牲,是很簡單的,但是,自我犧牲,是比要求別人犧牲來得更高貴!」




 



 


我在立法院那個聯席委員會,晃了一下,找到了當時擔任自立晚報記者的楊憲村,交給他一份我手寫的新聞稿,說我打算六月九日開始,每天在立法院前靜坐。他是我的老朋友,看了看,笑了笑,寒喧了幾句,然後繼續他的採訪,也沒多問我些什麼的。



 



 


我與楊憲村熟識幾年了,我記得,他曾經跟我說過,他非常推崇當時紅透半邊天的朱高正,理由是,「朱高正把立法委員的權限,發揮得淋漓盡致。」



 



 


當時的朱高正,被一家黨外雜誌封為「台灣第一戰艦」。他只要一跳上議事桌,或與國民黨的立委幹架,就保證上全國版的頭條新聞。這種作法,我不以為然。朱高正突破傳統,敢跳上全國最高立法機關的議事台,敢扯斷麥克風,敢跟國民黨的立委幹架,他的出發點,也許是高貴的,神聖的,為真理正義,義無反顧,可是,他所使用的手段,我沒有辦法認同,因為,當群眾的掌聲,為他的幹架行為瘋狂喝采,間接的,肯定以幹架的方式來進行抗爭,而博得媒體注意,群眾的瘋迷,這樣的作法,是符合真理正義的。可是,我的非暴力信念,不斷的提醒我,為了正義公理,而粗暴向人,所得到的群眾的掌聲,是暫時的,而不是永遠的。我要得到媒體注意,但絕不暴力相向!



 



 


六月八日晚上,我自己在家裡畫一張大海報。我買了一張全開的白色海報紙,上面寫著: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。」



 



 


我寫這十二個字的時候,根本就沒有預期到,往後的發展,它成了台灣島內台獨運動的里程碑!



 



 


我拿起一隻大毛筆,沾上紅色的廣告原料,寫「人民有主張」,再空一行,再寫「的自由」,然後,我用綠色的原料,寫出又粗又大的「台灣獨立」四個字。這十二個字,雖然看起來歪歪扭扭的,並不是那麼整齊,我把它擺在地上,看了一看,嗯,很清楚,這就夠了,海報不需要太漂亮,只要簡捷有力,清楚明確,能傳達我們的意思,這樣就好了。







 


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早上九點,我帶著我的標準配備,如「甘地精神」綠背心、頭上的綠絲巾、一個包包,就這樣,單槍匹馬的來到立法院側門的群賢樓前,開始靜坐。



 



 


剛開始時,也沒有什麼人群,有幾個年齡老邁的大陸籍立法委員,走過我身邊,看了一看標語,搖了搖頭,又拖著沈重的腳步,走進群賢樓。有幾位熟識的記者,看了我坐在那裡,跟我聊了幾分鐘,又匆匆忙忙趕進群賢樓裡,因為立法院裡頭,朝野委員正上演著「國安法」攻防戰,整個新聞的焦點,都在裡頭,很少人會理會我孤零零一個人,坐在那裡幹什麼。



 



 


就在同時,「反共愛國陣線」的成員,三十多人,也到立法院前示威。他們號稱將發動百萬人簽名,來要求國民黨政府,迅速通過國安法。



 



 


其實,我根本就不知道,「反共愛國陣線」的人,也要到立法院大門口示威,我是來到立法院的群賢樓門口,才有人才告訴我:「江蓋世,大門口有『愛陣』的人,你可要小心一點,不要一個人落單!」



 



 


(未完待續)

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第三章狂飆 3-7山雨欲來風滿樓(上)

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
第三章狂飆

3-7山雨欲來風滿樓(上) 


 




一九八六年「五一九綠色行動」之後,台灣人民要求解嚴的呼聲,愈來愈大,而蔣經國晚年,面對這龐大的民意壓力,不得不進行鬆綁戒嚴的工程。





 

國民黨主控的立法院,充斥著隨著國民黨徹退來台的大陸籍立法委員,他們從不改選,因此被反對人士諷刺為「萬年立委」。這批「萬年立委」,充當國民黨審查法案的投票部隊,只要行政院提出的法案,國民黨層峰要它通過,一定無往不利,管他的人民叫啊鬧啊,只要付諸表決,有提著尿袋舉手的,有吊著點滴舉手的,有些根本不知外面的反對聲浪,依然乖乖舉手的……。



 



 


聽說當時的蔣經國,已經決定要解除台灣的戒嚴,可是,解除戒嚴之前,他還想搞另外一部法律,來代替戒嚴法,這部就是「國家安全法」。報紙披露出來,在這部國家安全法草案裡面,有一項規定:「不得主張分裂國土。」



 



 


這個規定,擺明的,就是衝著台灣獨立運動而來。



 



 


事實上,在民主國家,國家領土是不是可以變更呢?當然可以變更,只要透過一定的法定程序,例如,修改憲法,有關領土規定的相關條文,或是透過公民投票,由人民來決定要不要分割獨立,或合併統一。國家的領土,並不是那麼神聖不可分割的,真正的主人,是住在這塊領土之上的人民,人民有什麼變更領土的主張,當然有講出來的自由。先進的民主國家,絕不會把禁止某種政治思想的緊箍咒,硬套在人民的頭上,因此,國安法草案的這一條規定,簡直就是擺明的講,台灣人民沒有思想自由!



 



 


一九八七年六月七日早上,我一大早就出去散步,一邊走,一邊思考,立法院即將審查國安法,將會發生什麼風暴呢?



 



 


「五月份由南走到北,『五一九非暴力靜坐運動』,所得到的反應真少,真濟人將我當做痟仔,雖然,我彼身打扮,有上報紙雜誌,但是,人興趣的,是我奇怪的服裝,不是我主張的非暴力思想,若按呢,欲按怎咧?……一九三○年三月十二日,甘地為了反抗英國統治者的『食鹽稅』,而發動一場『食鹽長征』,伊率領七十八位成員,手提竹拐仔,由阿美達巴德行向海邊的丹地,二十四天之內,行兩百英哩,最後一天,佇海邊親手拾一把鹽,他用這個簡單的動作,來號召千千萬萬印度人民起來,家己來製鹽!公然反抗政府的食鹽法!後來,有將近六萬人乎英國人政府,掠去籠仔內,但是最後咧,嘛是人民勝利啊,政府被迫改變法律,這就是非暴力的力量啊!……唉,不過,這是歷史,這是離台灣千里遠的印度,台灣人民甘有這個力量?……」



 



 


每天早上散步,是我生活一大樂趣之一,我家住在新店溪畔,只要走個十幾分鐘,就可以到「小碧潭」河濱公園,一九八七年那時,附近的道路,與跨溪的水泥橋,都還沒有建起來,因此,小碧潭河濱公園也就成了附近社區住民,最主要的休閒運動場所。



 



 


我經常繞著公園散步,偶爾也走到溪邊,蹲下來,看著溪流,緩緩的從腳尖前流去。人站在那裡,心靈無比的寧靜。



 



 


六月七日早上,我人在小碧潭走著走著,四週的風景不變,依然是那麼寧靜怡人,可是我的腦裡,卻一直在思索著如何展開非暴力的抗爭。我自己秤秤斤兩,我沒有工作了,我沒任何公職頭銜,可以發號司令,我是一個民進黨員,但也只是一個最基層的黨工而已,我想發動群眾,來反抗國民黨制訂國安法,可是誰會理我呢?好吧,我應該來個逆向思考,算一算,我手中握有什麼牌,再來決定,我要根據什麼牌理來出牌:



 



 


「世俗的政治人物權勢,我一無所有,但是,我比伊們卡少年,我嘸驚失敗,這是優點之一;擱來,我相信甘地的非暴力,我嘸驚統治者甲我醜化,媒體若愈打我,我愈歡喜,因為若欲抹黑我江蓋世個人,這是真簡單,但是,若欲歪曲甘地的非暴力,那就真吃力;擱再來,長期以來,台獨乎統治者說成恐怖暴力,但是,思想自由,卻是現代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常識。……最重要的,我不愛坐佇辦公廳內,吹冷氣,發表譴責聲明而而,我有強烈的慾望,想欲去行全島,這個慾望,比啥人擱卡強,這就是我上大的本錢啊!……」



 



 


就這樣,我踏出家門去散步時,內心徬徨,但等我散完步之後,踏進家門,我已經是一個充滿信心的人,我相信自己,我相信我的肩膀能扛起未來的重擔,我相信我展開的雙臂,能擁抱蜂擁而來的群眾。我一無所有,但信心一籮筐!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(未完待續)